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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1-21
德鸿知产团队代理外国客户维护商号权再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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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就我所代理委托人提交的商号权维权行政投诉,江苏省某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监局”)作出了行政裁决,认定被申请人擅自使用委托人在先商号的行为,易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并责令被申请人于15日内办理名称变更登记。目前,被申请人已完成更名登记,新的公司名称不再涉及委托人的商号。


此案是我所知识产权团队近年来又一次成功代理的商标/商号侵权行政投诉案件。此案历时一年多,过程充满曲折。主办此案的金铮律师和雷宇萍律师凭借其一贯的专业和坚持,获得了委托人的充分信任,在两位律师与委托人的共同努力下,终于使案件取得了预期的结果,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在先商号权。


委托人为两家享誉全球的高端精密仪器公司,分别为来自奥地利的百年传承企业和设立于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知名仪器公司,在中国大陆亦设有代表处及外资公司。

本案被申请人江苏某仪器公司成立于2020年,其公司名称直接使用了我所委托人的商号,公司经营范围也与委托人的业务相重合。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人接受了我所知识产权团队律师的建议,委托我所向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起行政投诉。


江苏某仪器公司在我所向其注册地南京某市监局提交行政投诉后,以迁址的方式试图规避处罚,南京某市监局只能将全部案卷退还给我们。这也使委托人一度产生了迟疑。


通过与主办律师的深入沟通,委托人打消了疑虑,并继续委托我所向江苏某仪器公司新迁入的连云港某市监局再次提交投诉。


经过数月的努力,我们收到了连云港某市监局发来的行政裁决书。依据该裁决书,江苏某仪器公司使用他人商号的行为违反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被责令于15日内办理名称变更登记。目前,被申请人已完成更名登记,新的公司名称不再涉及委托人的商号。


这一胜利得益于律师专业细致的工作,委托人的信任与坚持,也得益于我国地方行政机关高效的执政能力,体现了其对中外市场主体正当权益的平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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