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所发现有机构冒用本所“深圳分所”名义,以律师函形式向不特定人员发送催款函件。经核查,相关函件抬头为“北京市德鸿(深圳)律师事务所”,函件内容以“网贷借款逾期”为由要求收函人限期还款,并附有不明二维码及网址。对此,本所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所并未设立“深圳分所”,亦未授权任何机构以本所或本所分所名义对外出具函件、开展业务。该机构及其发出的全部函件、文书,与本所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本所对其内容均不知情且均不认可。
二、本所已就上述冒用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该行为是否构成诈骗、伪造印章等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认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本所或本所分所授权,冒用本所或本所分所名义出具法律文书、开展业务活动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相关行为人自行承担。本所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本所提醒社会各界提高警惕:如收到此类函件,务必谨慎甄别,切勿扫描函件内二维码、点击不明链接或向陌生账户转账汇款,谨防上当受骗。
请社会各界相互转告,谨防受骗。如有疑问,请通过本所官方渠道(TEL:(86 10)8233 5869/70/71)核实确认。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