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华
业务领域
教育背景
西北政法大学
法学学士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
社会职务
韩美林艺术基金会
副秘书长
海南国际仲裁院
仲裁员
中华英烈褒扬促进会理事
北京物资学院法律(JM)专业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
专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资格
工作语言
中文

陈丽华

高级合伙人
工作地点:北京
工作邮箱:chenlihua@dehonglawfirm.com ⬇简历下载
工作经历
陈丽华律师于1997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2003年参与创办北京市德鸿律师事务所,系创始合伙人,目前为高级合伙人,家事与财富传承部负责人。

陈丽华律师带领团队长期担任过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擅长为企事业单位提供量身定做的法律顾问服务。能够准确把握问题的核心,在寻求相关法律依据支持的前提下,注重整合各方资源,为客户寻找、安排合适的服务律师,全面考量法律顾问单位的风险和利益,力争在防范风险的同时,使客户利益最大化。
代表业绩
自2001年起担任著名艺术家韩美林先生、家庭及其关联机构的法律顾问,在艺术品交易管理、艺术馆设立与运营等方面有独到见解及工作思路。

综合评判艺术家个人、家族及社会资源等各方优势并评判风险后,与客户及其专家团队探讨形成了艺术家捐赠作品给政府、政府出资兴建艺术馆并进行运营的模式,既丰富了政府的文化建设内容,又使艺术家的作品得以有效传承。先后于2005、2008年、2015年、2019年先后成立了杭州、北京、银川、宜兴四座韩美林艺术馆。

1、2013年 韩美林艺术基金会成立(慈善组织、登记部门民政部、主管部门文化旅游部),目前基金会的品牌项目是国内外展览和儿童美育。

2、处理了多起涉及家事(婚姻、继承等)的案件,在家族信托、意定监护、生前预嘱等个性化服务方面经验丰富,因涉及客户隐私,不便一一例举,避免对标。

3、带领团队担任北京协和医院安宁缓和医疗项目的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安宁缓和医疗及器官移植等推进社会文明建设的理念、做法的推广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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