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已于2008年6月1日实施。为正确理解和执行新修订的《律师法》,德鸿所于2008年6月2日召开了新律师法实施座谈会。会议由王振勇律师主持。经过座谈讨论,大家普遍认为,新修订的律师法在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律师执业禁止、律师管理、律师开展刑事辩护业务等方面都有重大修改,这些修改内容对于规范律师事务所管理、强化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和管理、拓展律师业务都有重要的、积极的意义。全所律师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新的律师法,并以此为契机,把规范、敬业、团结、和谐作为德鸿所的建设目标,使德鸿所在各方面都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