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领域
教育背景
中国政法大学
社会职务
应急部法律专家库成员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法律顾问
专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资格
工作语言
中文
杨洪波
合伙人
工作地点:北京
工作邮箱:13017433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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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杨洪波曾办理山东五彩龙公司”1.10“栖霞金矿爆炸案、同煤集团“3.23”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案、赤峰宝马煤矿“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案等全国有影响的案件,并在湖南洞口“6.27”高空坠落事故、河北衡水天润化工“11.19”毒气泄露事故、内蒙包头大成泰华园商住小区“5.30”坍塌事故案、张家口长城公司“7.22”较大中毒窒息事故、陕西汉中”12.10“塔吊坍塌较大事故等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的从业经历、成功案例被《人物周刊》、《楚天法治》、《对话律师》、《中国安全生产报》、《劳动保护》等多家报刊媒体报导传播。
代表业绩
1、在同煤集团“3.23”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中,为同煤集团安全监察处处长王某某担任其辩护人,为其进行无罪辩护,争取到定罪免责的判决结果;
2、在包头建设工程安监站站长郭某某被指控玩忽职守罪一案中,担任其辩护人,为其成功进行无罪辩护,争取到定罪免责的判决结果;
3、在河北某镇安监站站长未某某被指控玩忽职守罪一案中,担任其辩护人,争取到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重审,后检察院撤回起诉;
4、在河北衡水某安监分局监管二科科长胡某某被指控玩忽职守罪一案中,担任其一审辩护人,为其做无罪辩护,争取到检察院撤回起诉;
5、在湖南洞口“6.27”高空坠落事故中,担任洞口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副站长孙某某一审辩护人,为其做无罪辩护,最后检察院撤回起诉;
6、在轰动全国的内蒙赤峰宝马煤矿“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中,担任赤峰煤监分局监察二室主任鲍某某的辩护人,为其做无罪辩护;
7、在轰动全国的湖南某煤矿爆炸事故中,担任某镇人大主席郭某一审辩护人,为其做无罪辩护;
8、在内蒙某煤炭工业管理局安监员王某被控玩忽职守罪案件中,担任其一审辩护人,争取到定罪免刑的判决结果;
9、在河北张家口某生化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某被控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中,担任其一审辩护人,争取到定罪免刑的判决结果;
10、在福建省某钢铁公司设备副总董某某被控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中,担任其一审辩护人,为其做无罪辩护,争取到侦查阶段撤销案件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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